近日,國家稅務總局2025年第17號公告出臺,那么,這份公告對跨境電商到底有什么影響呢?
別等政策落地才慌!今天就來聊聊公告內容,把新規重點、“買單出口”的風險,還有不同情況的應對方案說清楚,穩走合規路。
17號公告里和跨境電商最相關的是第七條,核心就一句話:所有代理出口(比如市場采購、外貿綜服),必須在報企業所得稅時,同步提交“真正貨主”的信息+出口金額。
劃重點:
“買單出口”流程通常是這樣:賣家/工廠 → 找物流公司 → 物流對接報關行 → 報關行用“抬頭公司”的名義報關;
“買單出口”的老問題現在被正式提出,很多剛起步的跨境小伙伴,都遇到過一個難題:想自己報關出口,卻卡在”進出口權”“海關備案”等等資質條件上,但訂單不等人,只能選“買單出口”——借別家有資質的公司抬頭報關。
現在17號公告要“穿透查貨主”,“買單出口”就變為一種高風險商業行為,擾亂出口秩序。這些市場行為引起了國家稅務部門的重視,所以出臺了此次政策,規范出口事項,推動外貿出口高質量發展。
買單出口本質上屬于“借權經營”,若實際貨權與報關主體分離,可能被認定為“假自營、真代理”,進而被取消退稅資格。
17號文要求稅務機關對“異常報關”(如高退稅率商品集中出口、短期內頻繁更換報關行等)實施重點核查。買單出口企業因缺乏真實貿易背景,極易被系統預警。
3)資金與信用風險
通過地下錢莊或中介支付貨款,可能導致資金回流被外匯管理局查處。企業信用評級受損,未來出口退稅可能被降級或轉為函調管理。
別慌!都有方案,按實際情況對號入座
一、自營出口賣家
保持不變,合規經營。
二、無票賣家
建議盡快注冊主體和新增進出口權,采用單證報關。
如仍無單證報關的,由代理出口辦理出口手續,客戶需提供“生產銷售單位+出貨清單+形式發票,并簽訂委托協議依法符合17號文件要求如實申報繳稅。
與專業稅務公司或第三方物流保持緊密溝通,及時了解最新政策解讀,選擇適合出口企業的方案。
省心貼士:以下是退稅所需資料、注意事項 和 企業進出品經營權辦理流程
提示:這份直接瞄準“代理出口”的新規,10月1日正式施行,但老賣家都知道:報關→結關→稅務申報有時間差,那么9月中旬起就需要按新規操作,別等10月1日再準備,影響正常出貨。
總之,政策已出,稅務合規已成定局,對于17號文的新規,行業中的企業都需要抱有敬畏之心去面對。
如果您拿不準自己該選哪種方案,或者不知道怎么辦理進出口權、隨時找我司團隊溝通——佳成作為25年的跨境服務商,一直以合規穩定為經營服務理念,一定能給你匹配最合適的物流方案。
合規不是麻煩事,是長久做出口的底氣。早準備,早安心!